城镇退役兵 安置有利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4: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要求全国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意见》从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户籍等七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
《意见》还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户籍管理和参加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优惠政策作出规定。从2004年起,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可在县以下城镇落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各类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