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补春节加班工资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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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4:51 新华网 | |||||||||
北京市连日来严查加班工资,依法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补发39万元。据2月17日《北京晚报》报道,从2月9日起至今,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用一周的时间,进行了春节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情况的执法检查。在重点检查的559家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餐馆、宾馆和酒楼中,未支付加班工资的单位143个,涉及人数3879人。 春节加班工资(即“三薪”)被拖欠或被拒付,不是北京一地的现象,节后的相关报
但是,这并不是最理想的结果,政府的强力也不能使利益的分配变得充分、合理。其关键原因是,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它集中介入的时间只有一周,它只能是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餐饮服务行业是欠薪问题较为明显的领域,但不能说其他行业没有;便是餐饮行业,谁又能相信偌大北京城,春节期间只有143个用人单位拒付“三薪”,其金额只有39万元? 更重要的是,政府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写用人单位与务工者之间原有的强、弱悬殊的势力格局。一方面仍是因为政府介入的有限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只能是仲裁者,注定只能事后介入。所以,在包括“三薪”问题在内的利益格局中,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无法使我们获得更好的预期。 这就必须改变那种先天不对等的势力关系,使利益的双方具备平等对话的条件。我们有工会,作为“娘家”,工会组织正在实现民工也能入会的愿望,但这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兑现的。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工会的作用仍有待加强。事实上,在各地出现的拒付“三薪”的事件中,“娘家人”的声音是稀缺的,弥足珍贵的。 或许,像江浙一些地方的务工者的自发性组织,以及一些劳务输出地出现的“民工协会”,在平衡利益双方的格局以及弥补政府介入的不足方面,会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一些地方的实践也表明,它的确是有效的。据《江淮晨报》报道,今年春节前,浙江瑞安的企业拖欠皖籍民工工资近70万元,正是在皖籍民工协会的努力,497名被拖欠工资的皖籍民工在春节前顺利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那么,这种形式为何不能用于追讨法定的“三薪”呢,为何不能用于维护这一群体所有的合法权益呢?(杨耕身)(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