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700里取证破谎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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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4: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无证驾驶者昨被拘留 仪陇县来蓉打工人员马胜国,因无证驾驶被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挡获。马胜国为逃避拘留处罚,谎称自己的驾证遗失。为了核实马胜国所说是否属实,成都交警四分局副政委谭箭平与分局纪检员一道,往返350公里取证,终于查明事件真相。
2月12日上午9时30分,马胜国驾驶一辆牌号为川A23978的长安面包车,行驶到青羊宫时因违章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发现马胜国没有驾驶证,但马胜国在询问笔录时一再声称:自己2002年在南充市车管所申领了驾驶证,现在已经遗失,“申领驾证的时候,由于自己没有满18岁,于是就借用了同学蒲某的身份证办理,而蒲某现在‘不知去向’”。2月16日,马胜国向办案民警提供了名字为蒲某的身份证,并称驾驶证已经找到,驾驶证上的照片就是自己的照片。由于照片与马胜国相貌相似,办案民警又没有关于蒲某的旁证,一时无法对马胜国的违法性质作定论。 为了查明案情,分局副政委谭箭平和纪检员驱车奔赴南充,调阅马胜国和蒲某的驾驶员档案以及身份证明资料。往返350余公里终于查明:马胜国未用蒲某的身份证在南充市车管所申领过驾驶证,其本人也从未申领过。随后,办案民警又迅速找到了蒲某取得了旁证。面对铁证,马胜国只得承认了自己无证驾车并盗去同住所蒲某的驾驶证到四分局作假口供的事实。昨(19)日上午,经成都市交管局批准,马胜国因无证驾车被治安拘留五日。 尹胜钱勇记者曹笑实习生李东阳 一件“小事”是否值得驱车350余公里?或许很多读者都有这样的疑问。但仔细读读该报道你就会发现:交警的“较真”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无证驾车行为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其次,“无证”断案也会危及一个司机的前途。 六条禁令贴车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