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今年逐推年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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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5: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33家省属企业,逐步实行年薪制。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不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
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由基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与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由企业根据全年预测情况提出本年度绩效年薪预算,3月底前报省国资委审定,一次性提取。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其余40%实行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负责人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基薪中代扣代缴。 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史济春在讲话中要求,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企业负责人不能实行年薪制。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负责人,其收入还要与职工的收入挂钩,不能负责人多拿,职工不拿。 (记者 李敬欣 实习生 高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