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自律与他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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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5: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2月16日,《北京晨报》等媒体以及新浪网等网站上,都登出这样一条消息: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今年将积极制定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期刊编辑等方面的科学道德公约,如学术年会道德公约、科技期刊道德公约、学会会员道德公约等,同时还刊出了该委员会日前就学术不端行为开出的“五味药方”。 这不禁让一直关注着学术界的笔者欢欣鼓舞。曾几何时,与学术圈里的老师、同学、
一方追求真知的净土这样被玷污,而自毁家园的还不是一人两人,即便是一向抱有“清除赝品,拒绝平庸”决心的北大,也不能免于此难。这不能不让人从个体的道德理念、知识修养想开了去。 近一时期,很多大学、科研机构采取了一些举措,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但积重难返,目前还很难有大范围的改观。此次消息中提到的即将出台的科学道德公约,无疑将为加强学人的个人自律提供一个大的社会环境。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主要靠个人内心信念来实现,但是,要规范一个人的行为仅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还需要他律,需要包括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等在内的社会大环境,更需要科学、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制度。 说到这里,笔者想起曾看过的一篇文章,文中提到牛津大学一位教授在授课临近结束时,即兴作了一番演讲,精彩的话语博得学生们热烈的掌声,就在他想说出这段演说词的出处时,下课的时间到了,他便在掌声中走出了教室。没想到,第二天,一名学生就告到了校委会,指出那段演说词自己曾在某本杂志上看过,这名教授有剽窃的嫌疑。校委会经过认真的调查,认为教授确实引用了别人的话,但事出有因,并非有意剽窃。处理结果是,将这名教授开除,但不再做进一步的处罚。 不知道进一步的处罚会是什么,但如果处罚的第一步就是开除的话,相信许多人站在抄袭、剽窃的门槛前,会斟酌再三。 王晓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