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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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6:48 扬子晚报 | |||||||||
2月19日上午,省纪委常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条例》,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精通《条例》,广大党员要熟悉《条例》,使全社会了解《条例》。 王寿亭说,《条例》是党的建设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的建
王寿亭强调,学好《条例》是当前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条例》。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其次,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所体现的立法思想和精神,这个立法思想和精神,就是我们党反复强调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存在的内容。通过学习,切实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有监督、滥权必追究的观念。第三,要在保证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特别要注重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监督权利。 王寿亭最后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遵守、执行和维护《条例》上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努力学习《条例》。精通《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面做好监督工作。要认真对照《条例》,对已有的规章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清理。要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做好监督工作。要强化内部监督,尤其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苏己轩 郁芬)(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