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南丹特大透水事故中玩忽职守 广西河池原行署专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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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6:56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2月19日电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河池地区原行署专员晏支华在处理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晏支华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晏支华于2001年7月27日获知“7·17”事故发生后,既未作深入了解,亦未对事故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南丹县委、县政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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