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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个体免3年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00 华商网-华商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了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从7方面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的优惠政策作了具体规定。

  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符合城镇安置条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自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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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优惠政策。

  招考公务员优先录用

  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对经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士兵,安置地民政部门要对个人所付培训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

  用人单位在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军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

  退役士兵就业后,要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为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及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在服役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考大学最少加10分

  报考成人高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或录取。

  干个体3年内免缴多项费用

  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5.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办实体银行优先贷款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县城落户家属“农转非”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县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应准予其凭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其家属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退役士兵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在办理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落户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相关减免税政策

  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安置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安置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安置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起,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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