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财奴”舍命不舍钱 飞身冲进连天火海(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16 北方晨报 | |||||||||||||||||||
昨日下午1时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起火处是四楼一户居民住宅,从窗外就可看见大火焚烧的痕迹。据附近一位居民介绍,他们是在12时30分左右发现火情并报警的,该户居民不是本地人,在鞍山做生意。一名消防员称,当时屋内火势较大,一旦蔓延开将会波及到整幢居民楼,但就在救火过程中,房主等多人在未表明身分、火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冲入火场,抢救财物,“给我们的救火带来很大麻烦,主要是救火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他们的人身安全。”对此该户居民解释说:“家中存留了很多手机、电话卡等货物,还有部分现金,不能眼看着它们烧成灰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7条第5款规定:不得干扰、阻碍消防人员灭火救灾工作,有上述行为者可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遇到类似情况,当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面对着金钱与生命要做出选择时,我们是否该考虑得更多。本报记者牛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