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民政局长黄亦辉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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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1 深圳商报 | |||||||||
市检察院去年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108件 原市民政局长黄亦辉被起诉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周俊峰郭卫群)记者2月19日从市检察院了解到,2003年市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108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94%,其中涉嫌
黄亦辉原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宝安区副区长、深圳市公路局局长、深圳市民政局局长等职务。在此期间,黄亦辉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将大量的工程、项目交给包工头承建,为他人谋取职务升迁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贿赂。黄亦辉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发后,收缴赃款达千万元之巨。 据统计,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贪污贿赂案件119件134人(含存案),同比增加21.4%和30.1%;办结渎职侵权案件15件20人(含存案),同比增加36.4%和42.9%。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37亿元。 涉案的19名处级以上干部中,包括香港中旅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士荃收受原副市长王炬女婿冼伟的巨额贿赂;原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吴裕发在任公明医院院长期间,收受某公司销售医疗器械的回扣45万元。 去年市检察院还成功起诉原能源集团董事长劳德容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劳德容在任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受贿人民币778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3.9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800万元、港币500万元,另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2003年12月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通讯员周俊峰郭卫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