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职业规范出台深圳保安分为五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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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刘志文)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深圳市公安局会同市劳动局、法制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该职业规范规定了保安员的申报条件、从业资质、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的基本内容。确定保安职业分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技师和高级保安技师。据悉,连续从事保安工作6年(含6年)以上可望获得中级保安员,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含10年)以上,参加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可望获得高级保安员资格。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刘志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