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参与运作 市消协3月1日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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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7:4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2月20日消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获悉,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即将改制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这也意味着,从今年3月1日起,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投诉的部门将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将改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它在维权过程中的权威性将大大增强。改制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真正成为一个政府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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