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监督员”不能“只聘不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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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01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近年来,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聘请了许多“义务监督员”。实践证明,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形式。 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部门和行业在聘请“义务监督员”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聘请工作走形式,没有内容。有的监督员被请来开个会发个聘请书,具体做什么、怎样做全然不知,轰轰烈烈请来,糊里糊涂送走。二是聘请工作求数字,不讲成效。把聘请监督员变成
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一项既要领导重视,又要群众参与才能见效的工作,在实施群众监督活动中,应克服形式主义和“只聘不用”的不良倾向。 襄樊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谭光玉冯富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