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不属安全生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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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20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杭州2月19日电(记者柴骥程傅丕毅)海宁市政府19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国务院调查组经过仔细调查后,认定海宁市“2·15”特大火灾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员目前已离开海宁。据了解,调查组在作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结论后,如今已责成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查处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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