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健身时摔了居委会一年后赔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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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21 都市快报 | |||||||||
见习记者陈国亮 都市快报讯一位外地残疾人爬上义乌一社区活动场所的健身器后摔下,居委会为此赔了5000元钱。但居委会负责人表示,这笔钱出得不顺心。 伤者袁宪兵的腿脚不便,靠开残疾车拉业务为生。2002年11月26日,他开着残疾车到
袁宪兵爬上一个挂着一条粗绳的健身器,当爬到约3米高处时,抓着绳子摔了下来。朋友们上前一看,发现健身器上用于固定绳子上端的两块铁片断开了。 袁宪兵摔在地上后,没忘记叫朋友将他车上的照相机取来,为他当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才由朋友护送到义乌市人民医院治疗。 事后袁宪兵与胜利社区居委会交涉,要求赔偿,居委会认为他们不应承担责任,“谁叫你去爬啊!” 2003年11月25日,袁宪兵一纸诉状将胜利居委会告上法庭。今年2月16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由胜利社区居委会赔给袁宪兵5000元。 对此,胜利社区居委会党总支周书记表示,袁宪兵当时到底是怎么摔下来的谁也弄不清楚。但居委会从人道主义出发,最后同意赔偿5000元钱。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