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为他人征婚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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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3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史先生问:小莲与凤香原是一对好友。最近,小莲与凤香暗恋的男子刘某谈起了恋爱。这引起了凤香的极大不满。为施报复,她以小莲的名义登出征婚启事,在启事中描述小莲中年丧偶、容貌出众、条件优越等等。 而事实上,小莲是一位刚达婚龄的女青年,中年丧偶之说纯属杜撰。随后一个多月,大量的应征信件寄到小莲的单位,男友和同事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误解。请问,凤香的行为
石律师答:凤香明知小莲尚未结婚而杜撰其“中年丧偶”等不真实情况,该行为属于一种变相的诅咒,可以认为是侮辱行为,并引起众人对小莲较大的误解造成伤害,侵犯了小莲的名誉和姓名权。因此,小莲有权要求凤香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记者朱勇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