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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装摄像头"监视"学生老师 隐私权问题引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33 新华网

  不久前,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两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因在读高三期间被学校安装在教室的摄像头拍到搂抱和亲吻的镜头,并在全校范围内播放而共同起诉母校上海市某中学,状告母校侵犯其隐私权和人格权,成为全国第一起学生因为隐私被公开播放受到侵害而起诉学校的案例。

  就在最近,记者也频频接到广州不少学生和家长的投诉,指责学校的一些做法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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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隐私权,这其中包括有学校在教室安装摄像头;有老师将学生上交的日记内容传阅讨论;以及老师随意为学生起绰号等等。

  在校学生的隐私权问题,不经意间已经日益浮出水面。

  事例一

  摄像头“监视”学生老师

  丹丹是广州市某中学初三级的学生,她告诉记者,不久前校方在每个教室的后面都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从此以后,同学们上课总觉得不舒服,如坐针毡。

  据了解,面对摄像头的“监视”,一些老师也颇有微词。陈老师说,教室里装上了摄像探头,只要校方愿意,就可以随时看到学生和老师在教室内的一举一动,对老师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校方:摄像头只在考试或公开课时启动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定点考场中学的教室都安装了摄像探头,而一些普通中学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给教室安装了闭路电视和摄像探头。某中学的陈校长说,通过摄像探头,校方既及时、准确地掌握老师及学生的情况,又避免了为督察老师而穿梭在各个教室时给学生和老师带来的不便。

  而作为广州市定点考场之一的东山区某中学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学校教室里安装的摄像探头只是在考试期间使用,或老师上公开课时才启动的,平时不会利用这些设备来“监视”学生或老师。律师:教室是公众场所不涉及隐私问题

  刘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关于隐私权的规定来看,教室是一种公共场所,不论是老师的教学方式、手段,还是学生的学习情况,都应该接受学校的管理。因此学校在教室内安装摄像探头,并不涉及侵犯隐私权。当然,对于拍摄到一些涉及个人隐私或有损师生颜面的内容则不能在公众场所公开播放,若播放内容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作进一步扩大的,就属于侵权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例二学生日记内容成老师谈资

  昨日,彭女士一脸不高兴地告诉记者,上周末她到女儿就读的小学去开家长会,女儿的数学老师冷不丁地问了她一句:“你和丈夫最近还经常吵架吗?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好。”彭女士对此非常愕然。学校老师怎么知道她和丈夫吵架呢?经了解才知道,原来寒假期间语文老师布置了读四年级的女儿写五篇日记,而女儿则将某天父母吵架的经过写进了日记,并在开学后交给了语文老师。

  彭女士说,数学老师怎么知道语文作业的内容呢,估计就是语文老师将女儿的日记内容与数学老师进行了交流。她说:“尽管数学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们家庭的私事就这样成为外人讨论的话题,我觉得非常不妥!”

  老师:将学生日记作谈资有悖师德

  某重点小学张姓语文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日记写作是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老师查阅学生的日记或与其他老师交流都是出于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提高写作水平。当然如果老师是将学生的日记内容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话就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师德。律师:老师有权查阅交流“日记作业”

  对此,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如果学生以“作业”的形式将日记上交给老师,可视为赋予了老师查阅的权利,那老师不仅可以查看,如果是教学需要也可与其他人进行交流讨论。但老师心中也应该有个权衡,因为学生通常是因为年纪小不懂分轻重,或出于对老师的信任而将一些私事或心里话通过写作交给了老师,而老师则应该尊重学生,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

  事例三

  老师为肥胖学生起绰号

  今年读高二的阿峰最近非常苦恼,起因是同学们见到他都坏笑着叫他“胖鸭”,让他非常难堪。原来,在某天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让学生们跑一百米,身材比较胖,而且走路“八字脚”的阿峰跑起来不仅慢,姿势也很不好看,体育老师看到了不禁指着他笑着说:“你看你,跑得像个胖乎乎的鸭子!”周围的同学听到后都哈哈大笑。很快,“胖鸭”这个绰号就传遍整个班了。

  律师:羞辱性批评侵害了学生名誉

  从事中学德育工作的黄老师表示,在日常的教学中,有的老师与学生的关系相处得非常融洽,甚至没有顾忌。但考虑到转型期或者青春期学生的心态比较敏感,老师在与学生交谈或开玩笑时也应该把握一个尺度。而律师指出,如果老师对学生的批评中含有羞辱的成分,或是在公众场合中被公开个人的缺陷隐私,使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则是对其名誉和个人隐私的一种侵害。

  学生维权意识渐增 呼吁相互多点信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隐私权是维护隐私的权利,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学生对自己的隐私有隐瞒、利用、支配、维护的权力。

  对于上述的种种隐藏在校园中,对学生隐私权造成一定侵害的行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学德育研究会会长彭建平认为,虽然学校的一些做法并没有触犯到法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侵犯隐私权”,但对教师和学生的心理都会产生不良影响,都值得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去深思。

  不妨对学生老师多点信任

  彭会长表示,学校是学生们接受教育的场所,这种场所的大环境应该是轻松的,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融洽和相互尊重的。如学校在教室里安装摄像探头,会让学生觉得老师不信任他,也许就会对学校的管理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都会有影响。如果校方这么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教学秩序,倒不如对学生和老师多加信任,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才是最好的办法。

  在学生日常的生活学习,学校或老师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着不同程度的对学生个人权利的侵害行为,随着学生对自身权利的意识日渐明晰,对学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避免过于机械化的管理,使教学和各项措施更加人性化。(文/许俏文邱敏责编/魏晓航)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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