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违章盖起大酒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8:33 潇湘晨报
  2月18日,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路的新玉楼东门前横幅招展,室内员工们正紧张地忙着装修,再过几天,这座建筑面积逾7000平方米的新酒楼就要开张迎客。这是一座古典建筑风格的酒楼,引人注目。有人称,这将是东部城区餐饮业的一个亮点。

  然而,与新玉楼东一墙之隔的万家丽建材家居广场的开发商、长沙市志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对此却一脸愁苦,愤懑不平。

  黄志明的不平在于,新玉楼东酒楼违规占了“他的地”。黄志明说,目前,新玉楼东酒楼距相邻的志发实业仓储最远处只有4米左右,最近处仅0.46米,即使是一个人通行也要侧身才能穿过。

  按照规划要求,新玉楼东酒楼与相邻建筑物应保持8米-9米的间距,因此酒楼严重侵害了相邻建筑的合法权益。

  愤而上书

  据长沙市志发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员工们回忆,该酒楼的动工是在去年长沙市举办城运会之前。当时他们听说旁边会有一座高档酒楼开张,起初的反应是“对拉动这条街的生意会有好处”。但后来他们发现,该建筑的规划红线位置显然与他们的仓库一边靠得过于“亲近”,不符合规划的要求,并且也没有找他们公司签署必要的“相邻单位意见”。

  而这时,他们甚至还不知道新建的酒楼是谁的,因为该酒楼的用地产权所有者为长沙市迪马工贸公司,在此之前,长沙市迪马工贸公司总经理黄旭东曾来到志发实业有限公司,商量着“与志发公司换点地方”,后被拒绝。

  交涉的情况是,长沙市迪马工贸公司承认占用了土地,但该酒楼并非他们开发,而是长沙市玉楼东有限公司在此租赁地方兴建一个高规格的分店。因此,违规的并不是他们。

  志发公司从长沙市和芙蓉区的有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则让人心惊——该酒楼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是一个典型的违章建筑工程。

  志发公司认为,新玉楼东酒楼对他们名下的万家丽已经不是财产侵权的问题了,他们在后来向长沙市政府、芙蓉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中,历数了新玉楼东酒楼可能存在的种种危害:

  一、属于严重违章建筑,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又是一个公共餐饮业,人群密集,随时存在着火灾隐患。

  二、由于间距不足,严重损害了相邻单位及志发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玉楼东一旦失火,公司紧邻仓库几千万元的货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该房屋没有通过质监部门监建和验收。

  四、该违章建筑就建在城市主干道万家丽路的边上,多数媒体曝光后,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将会造成建筑市场无法控制的负面影响。

  报告洋洋数千字间,痛诉新玉楼东酒楼为“一个彻头彻尾的违章建筑”,“火灾隐患相当严重”,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违章建楼

  从2001年起,长沙市连续3年实施了“百万大拆违”行动,城区数百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拆除,且拆违力度日益加大。在此种环境下,会让面积达70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工程出笼?2月12日、17日、18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长沙市规划局、长沙市国土局、长沙市建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及芙蓉区政府。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城市整体规划建房必须按照城市建设规范标准,先通过由建委、规划、消防等部门参与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拿到初步设计批文后再报建,通过报建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据长沙市建委建审处负责人透露,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还没有召开过新玉楼东酒楼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显然,如果走正规程序,新玉楼东酒楼项目连初步设计批文也没拿到,更不可能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长沙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这个项目没拿到证”。

  记者在长沙市国土局采访时了解到,新玉楼东酒楼项目占用的土地没有办理相关转让征用手续,仍属长沙迪马工贸公司所有,系租赁性质。长沙市国土局有关人士指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向土地执法部门举报查处。

  2月12日,长沙玉楼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菊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玉楼东酒楼项目的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调查的情况与长沙市志发公司的说法大多一致:新玉楼东酒楼确属违章建筑。

  但有意思的是,在新玉楼东酒楼开始动工之初,志发公司并没有作出强烈反应。据其负责人说,一则是考虑邻居关系,二则对方拿不到合法手续,政府部门也会严格执法。但设想与现实之间显然差距甚远。

  2003年9月下旬,他们发现该建筑在没有通过公司签署相邻单位意见的情况下开始了建房,志发公司负责人随即打电话给曾来过公司要求换地的迪马工贸公司老总黄旭东。但黄旭东的说法是,地已经租给玉楼东,已经事不关己了。

  在应对无门的情况下,志发公司开始向新闻媒体反映此事。2003年10月19日,省内某报以《7000平方违章建筑惊现火星大道》为题,披露了这起典型的违章个案。随后,都市频道、政法频道、新闻频道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对此予以披露。

  交易中断

  志发公司的说法是,媒体对此进行披露后,对方开始托人说情,并答应补偿100万元,但被志发公司拒绝。

  之后,长沙市规划局、芙蓉区区政府、芙蓉区规划分局及当事双方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协调。最终的结果是,要求玉楼东有限公司按照规划、消防等部门的规定,尽快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有人出面向志发公司负责人担保,不会让他承担损失,将给予足够补偿,数额在百万元以上。这一要求遭到了志发公司的拒绝。理由是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如果同意了,今后万家丽仓库这一块要按计划再加层至12米高左右,这样必须整体退让6米多才行,损失将达2000多万元。

  尔后,玉楼东有限公司加快速度建房并又托人再次协商,碍于情面,志发公司答应接受玉楼东补偿100万元,另外20万元以到玉楼东消费签单冲抵。但协商后也没有了下文。

  玉楼东有限公司的说法则完全不同。这家湘菜百年名店在向长沙市规划局提交的报告中称,之所以造成违章,是因为对城市规划知识不了解。他们在万家丽路租用长沙市迪马工贸公司12亩地开设新玉楼东美食文化广场,一方面是芙蓉区政府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达1800万元;另外也可解决数百人的下岗就业问题。

  他们是去年七八月开始筹建的,建前不懂规划报建手续,建到一层时志发公司提出要补偿200万元,他们则提出以消费方式冲抵。2003年10月初,规划局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他们积极整改,并准备了所有规划报建手续及资料,同时和志发公司多次进行了协商。但志发公司不肯签署相邻单位意见,而按照规划要求,相邻单位要签字(认可新建建筑的定位),相关部门才接受报建。

  玉楼东有限公司还提供了一份协议书,以证明双方曾经达成了意向。文中一项约定为:志发公司同意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退让4米作为间距和消防通道,该4米的所有权归志发公司。玉楼东有限公司在10年合同期内可作消防通道共同使用,期限为10年。代价是玉楼东有限公司以每年20万元的租赁费补偿现有间距不足及志发公司二次建设后少建面积的损失费共计200万元并一次性付清。如果该建筑改为正式建筑,则按照规划要求退让出距离。文件表明,参加协商的单位有志发公司、玉楼东有限公司和长沙市迪马工贸公司,但这份文件上并没有几家单位负责人的签名、盖章。

  玉楼东表示,他们现在愿意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但绝不会接受志发公司的要求。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但现实的情况是,该建筑工程仍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完工。

  违章之苦

  黄志明说,在近4年中,他已经是两次遭遇违章之苦了。

  早在2001年,他所兴办的万家丽建材家居广场在第一次报建和规划整图审核时,建筑与相邻单位湘运村宿舍的红线间距为4米。由于志发公司在第二次重新规划过程中同时报建同时建房,当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湘运村宿舍在自身高度为7层的建筑间距最近处只有2.6米,最远处只有5米多的情况下,对志发公司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层高只有二层、建筑间距按照规划要求已留4米的建筑物提出异议,并频频向政府有关部门提意见。

  由于缺乏施工许可证等资格证件,被认定为建筑违章后,志发公司被迫在已从红线位置退出了4米的情况下再让出4米的距离,并将已经建好装修完毕的楼房拆除重建,直接经济损失达150多万元。然而到了2004年,新玉楼东酒楼无证违章建成侵害他的权益时,一样的问题却得不到相同的处理。

  记者采访到的情况是,新玉楼东酒楼去年动工不久,长沙市规划局执法大队于9月17日下达了停工通知,可施工方没有停工。根据职能分工,长沙市规划局执法大队将此案移交给了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当时在媒体的报道中提到,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区大队负责人表示,他已看到市规划局执法大队的移交函,等忙过近两天的城运会后,将对此案展开专项调查整治,只要是违章建筑,不管有什么来头都要依法坚决打击。

  然而,7000平方米的酒楼还是建起来了,而且马上就要开业了。对此,志发公司十分不解。

  如此难拆

  据了解,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在于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区大队,但该队负责人感觉难度很大。该队一位负责人告知,不是他们不严格执法,主要是考虑到政府的招商引资环境,因此他们也感到为难。如果政府有明确指示,他会第一个上去拆违。

  长沙市消防支队法制科一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在接到举报后到了现场查看,发现情况确实属实,新玉楼东酒楼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他们下发了停工通知单,但对方仍然照干不误。现在的难度非常大,如果有领导出具指示,他们会严格执行。

  政府部门都叫难,志发公司员工更是一头雾水:为何建违章建筑物这样容易,而拆除又阻力重重呢?

  记者获悉,这样的事情已经并非第一次发生。省建设厅在布置今年房地产工作时曾着重强调,吸取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开展房地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清查房地产行政管理中各个审批、登记环节,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决定出台的背景之一有,建设主管部门在去年“11·3”特大火灾之后清查重点房地产项目中得出的结论是,“当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普遍,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去年12月初,省建设厅出具的《关于公示2003年7月到9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中明白指出,“不依法办理施工图文件审查、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性质严重的责任主体居然有全国知名的两家制造业巨头。此外,一些在省内颇负盛名的建筑公司也纷纷落马。

  但采访中,一位知情人士坦承要真正做到难度极大。“这种违规几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长沙,几乎全国每一个城市都多少会有些,这已是圈内公开的秘密,它的形成有着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他说,先上车后补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这都是常有的事。其实谁都知道这是不允许的,但为了赶工程进度,为了省钱,有的开发商就顾不上这些了,而有些监管部门也大开绿灯,你说过错在谁?

  本报首席记者 洪克非 本报记者 黄 平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