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多次奸污女友 河南一民警败类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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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08 新华网 | |||||||||
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三官庙派出所前民警彭翼有期徒刑15年。彭在职期间,曾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使用暴力手段拘禁他人,还对女友长期打骂摧残,并对其多次实施奸污。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2年12月20日晚10点,彭翼以抓容留卖淫和卖淫嫖娼为由,将西站路“小雨点”美容美发厅女老板陈梅、服务员李英、客人裴军带至碧沙岗公园派出所,
2002年12月28日晚,彭翼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由,将在郑打工人员丁章带至碧沙岗公园派出所,后持丁的钥匙,直接来到丁的租房处,将在此寄宿的秦树民及其女友带至碧沙岗公园派出所,采取冻、饿、殴打等手段对丁、秦、李三人进行长达10多个小时的轮番审讯。 2002年1月29日晚12时,彭翼将女友郭娟骗至其在安澜宾馆的住处,将郭奸污,次日上午,彭翼又将郭娟挟持到其在电业新村的住处,对其进行长达70多小时的摧残,其间彭翼采用语言威胁、匕首威逼、手铐约束、嘴咬手掐等手段,对郭娟摧残,并多次对其奸污。 法院认为,彭翼身为公安干警,随意殴打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口供,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刑讯逼供罪。彭翼无故将他人挟持到其住处,使用手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十余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彭翼恋爱不成,将其女友骗到工作地点对其进行殴打、人身侮辱,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彭翼诈骗私人财物3000元,已构成诈骗罪。遂数罪并罚,判处彭翼有期徒刑15年。(据《郑州晚报》报道):(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