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单位1个人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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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9:5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针对本市商厦存在大小不同的消防隐患的现状,昨天,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稽查处开出了6笔罚单,对5家单位、1个个人作出处罚,处罚总金额30余万元。昨天本报第2版提及的地平线通信广场,由于消防隐患多多,也在被重罚之列。 据了解,昨天受到消防局处罚的都是“2·15吉林火灾”后被查处的有消防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6笔罚款平均每笔达到5万元。但消防局稽查处处长华希黎表示,重罚的目的只有
据了解,市消防局对本市各大商场的消防安全检查今天将继续进行,对部分存在隐患单位的罚单也将从今天起陆续发出。 记者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