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解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0:14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丽平 哪些退役士兵可享优惠政策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出台的目的就是鼓励更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减轻政府安置就业的压力。《意见》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限定为,符
职业介绍可减免服务费 为提高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做好他们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规定,从2004年开始,要求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服务,并提供档案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同时,《意见》还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和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有充分的优先权。此外,《意见》还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社会保险的建立、接续等进行了明确。 报考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将加分 据了解,目前有一部分士兵基础知识比较扎实,退役后想通过成人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深造,以提高自己今后的就业竞争能力。但由于军旅生活的特殊性,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复习,退役士兵与地方同类人员进行考试公平竞争,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意见》规定,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将给予10分至20分的加分优待,以充分体现国家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关心和照顾。 三年内免交5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调查,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有相当一部分人直接从事了个体经营。但他们起步时都比较困难。因此,《意见》规定,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可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三年内免交5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其经营资金不足时,可以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银行可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从事个体经营可享税收减免 为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录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减轻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税收负担,《意见》规定,从2004年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均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的优惠。 户籍政策放得更宽 目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去向基本上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难以在当地找到就业的机会。为解决户籍政策的束缚,使他们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就业机会,《意见》规定,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全国任何县(含)级以下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均准予其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相应证明办理落户,其家属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允许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其落户;并明确各地在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的落户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