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场宽马路喊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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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5: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国家下发通知清理此类项目,违者将追究责任 本报今天消息 《北京青年报》报道: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印发《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并开始执行,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建设,开始清理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对违反规定、有禁不止,或擅自开工的,将追究主管人责任。
按照该通知,自2月16日起,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在此之前,已批准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今后,各地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