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特大透水事故中玩忽职守 河池原行署专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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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6: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河池地区原行署专员晏支华在处理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晏支华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晏支华在2001年“7·17”南丹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不仅不履行行署专员的职责,而且在向上级领导汇报有关“7·17”事故调查情况时,仍隐瞒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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