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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立法彰显人文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6: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0日电2003年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后的届首之年。法制日报今天刊文说,回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立法的历程,可以感受到了中国民主法治不断前行的步伐,更感受到这一年立法所闪耀的亮点:即系民生民意,彰人文情怀。立法活动充分体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在过去一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颁布新的法律7部,修订法律两部,还有一部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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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问题的决定。文章从四个角度分析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年立法工作彰显的人文情怀。

  一,立法规划重视维护公民利益

  确定本届人大五年立法方向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2003年12月17日公布,立法规划把该体系中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作为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把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审议的法律草案有59件,主要包括宪法及相关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等门类,同时,根据情况需要将适时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3件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也要进行修订,此外,监督法、反洗钱法、政务信息公开法、融资租赁法等17件法律草案将进行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

  在立法规划中,维护公民权益、关注人民生活的法律占相当大的比例。如宪法修正案、选举法(修订)、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商事登记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法(修订)、初级卫生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农民权益保障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都是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政治、经济、人身、财产等权利,规范市场经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重要法律。

  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旨在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

  居民身份证法扩大了居民身份证的发放范围,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可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以根据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同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换领证件更加方便;居民身份证法还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证件工本费;该法还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要追究责任。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在审议期间,一些地方法规规定的“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撞了白撞”条文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后的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本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否定了“撞了白撞”,突出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生命权高于道路通行权。

  三,约束政府权力推进政治文明

  2003年通过的法律中广受关注的还有行政许可法。这部法律严格地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而且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这样就减少和限制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于法无据的事项,使行政机关由过多地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转向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方向;同时在这部法律里,对简化行政审批的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非常重要的内容来加以规定,体现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

  依照这部法律,在各个环节中将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益得到保证;这部法律还有利于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在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改变政府的形象、提供优质的服务。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依法行政的立法精神。

  四,四部金融类法律关注民生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部金融类法律,也体现了防范风险、关注民生、保护储户和投资者合法利益、规范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宗旨。

  证券投资基金法体现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法律规定,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立法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银监法开宗明义地把着眼点放在了保护普通百姓的利益上,第一条即规定了其立法宗旨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权益”;第三条规定其监管目标是“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其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章监管措施和第五章法律责任,更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设立、终止、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方面有违规、犯罪、损害存款人和客户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严格责任,以确保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配合银监法进行相关修改,同样保留了其关注民生的特色。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在法律上作了界定,并特别增加了“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定。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为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和合规经营,对于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商业银行股份的收购、保证人责任的强调、同业拆借、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记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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