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冰冰涉黑团伙案”第二批审理将于今日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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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1:56 西部商报 | |||||||||
“马冰冰涉黑团伙案”第二批审理将于今日结束,17名被告犯案时普遍年龄小、文化程度低 小“马仔”十四岁犯案 本报讯(记者王敏)昨日,兰州中院对“马冰冰涉黑团伙案”的第二批被告——马冰
“帮忙”帮出祸端 记者发现,此批被告人普遍存在犯案时年龄小、文化程度低的情况,他们或早早步入社会,或还是正在上学的学生。17名被告在陈述过程中表示,在参与犯罪活动前大多是被朋友或相识的人以“有事”为由叫去“帮忙”、“长个精神”、“看一下”,结果他们犯罪活动实施完以后,竟然连周围的人或被害人都不认识。 “14岁”引起哗然 昨日庭审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第三被告王宝泉,他身穿一件皮夹克,身材瘦小,看起来比周围其他被告要稚嫩许多。王宝泉参与了1997年致死朱幼海抛尸案。他对此辩解到,当时只知道马国栋要打朱幼海,而且自己也只是踢了朱幼海几脚。最后,当他提到自己当时刚满14周岁时,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老法官拄着拐棍来旁听 昨日上午庭审时,记者看见一位老人家拄着拐棍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经记者询问得知老人家姓李,他曾在1954年担任过兰州中院刑庭审判长,后来到市政府任职。李老先生笑呵呵地对记者说:“我天天都来听,给自己充实一下知识啊!要老而好学嘛。” “江湖人物”有“习惯” 昨日,公诉机关询问被告人杨军出门为什么身上要带刀子,理了一个光头的杨军很随意地解释到,“浪”江湖的人一般身上都有刀子。而公诉机关又问他为什么在“军供站”血案中将物品、玻璃打砸毁坏时,杨军先是停顿了一下,然后张口说道:“习惯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