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者家庭至少可获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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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3:1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吉林省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抢救处理指挥部已经确定了火灾遇难者的赔偿办法,每个遇难者家庭将至少获得8万元的补偿费用。 指挥部善后处理组提供给新华社记者的“2·15”火灾事故遇难人员赔偿协议书规定:甲方为赔偿义务人、发生火灾的吉林市中百商厦,乙方为遇难者亲属代表,甲方赔偿乙方各种补偿费用人民币8万元整,分为两次支付,首次支付5万元,第二次支付3万元;遇难者所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