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长私分国资4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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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5: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广州数额最大一宗私分国有资产案———原广州市番禺区电力局局长黄彪等人涉嫌私分4000万元国有资产,近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黄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私分国有资产案是这样进行的:财务部负责人何崇基先提出发奖金的申请,由局长黄彪审批,然后从局里的“小金库”划出总钱款。“小金库”的钱是将下属公司的工程款,通过利用虚开成本等手段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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