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子宫肌瘤切断输卵管 一卫生院被判赔六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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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6:5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报道:为患者切除子宫肌瘤,却切断输卵管,导致患者卵巢充血坏死。荆门一家卫生院为此付出代价。15日,法院判令其赔偿患者6万余元。 1998年9月20日,荆门市东宝区妇女邱某因下腹部疼痛入住某卫生院。卫生院诊断为子宫肌瘤,对邱某实施了子宫全切手术。但手术过程中误将其右侧输卵管切断,后引起右侧卵
经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该事故为三级甲等医疗技术事故。该市东宝区法院审理认为,因过错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卫生院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遂一审判处该卫生院赔偿邱某6.2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