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原电力局局长黄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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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7:56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广州数额最大一宗私分国有资产案——原广州市番禺区电力局局长黄彪等人涉嫌私分4000万元国有资产。近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黄彪是广东南海人,1995年开始担任番禺区电力局局长职务,2000年退休。退休两年后,番禺区电力局私设“小金库”发放千万奖金的问题浮出水面,他和有关人员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从1997年10月至2000年间,他们共授意私分这个局资金4220.1万余元。另外,黄彪被指控利用工程发包等机会,收受番禺区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原总经理郭某等人贿赂人民币94.3万元和港币13.2万港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