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商厦灭火器大部分过期遇难人数增至5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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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8:2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中百商厦火灾现场的起火点,见到被打开的专门保管灭火器的铁网柜里,放置的近30个干粉灭火器,有近四分之三已经过期,上面所注的有效期有的是2002年9月,有的是2003年7月,还有一些灭火器的有效期已被划掉。 据悉,这些灭火器一直放在本次火灾起火点的旁边,火灾发生后,国家安全局的调查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时,消防部门才将铁网柜打开。责任人身份确定
昨日,“2·15”特大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于洪新的身份确定。据当地户籍资料显示:于洪新,男,1969年8月21日出生,家住吉林市船营区日新派出所六委8组西安路127—2号,籍贯吉林市永吉县,初中文化。遇难者家庭补8万 “2·15”事故抢救处理指挥部已经确定了火灾遇难者的赔偿办法,每个遇难者家庭将至少获得8万元的补偿费用。善后处理组成员、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林说,截至2月19日,已有24具遇难者遗体火化。 另外,因在火灾善后处理过程中又发现了一具遗体,使遇难者数量增加到54人。 作者:综合《新文化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