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死人 肇事逃逸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9:2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杭州2月20日电(黄西法 方益波)日前,杭州市西湖法院审结一起骑自行车撞死人的公诉案件。此案在杭州市属首例。 据法院介绍,湖北省武穴市人张某于2003年9月26日7时许,骑一辆车闸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自行车,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人行道时,与79岁的章某相碰撞,章某倒地受伤。张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骑车逃离现场,被过往群众抓获。章某被送医院后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予以减轻处罚,故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经调解,由张某赔偿章某家属损失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