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定了个五证不全 房产开发商竟出售违法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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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9:31 胶东在线 | |||||||||
济南2月20日讯 谁都知道卖房子要五证齐全。但省城一房地产开发商在明知自家楼盘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称“规划许可证”)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下,不仅隐瞒实情继续出售,而且拒退知情消费者的定金。 一周前,省城消费者鲁民(化名)在济南东部一处名为东区·新天地的楼盘选了一套商品房,并先交付了定金10000元。当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表示,此楼绝对五证齐全,并
2月19日,鲁先生在签购房合同前,特地到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不料还真问出了问题。原来,去年5月份,该小区123户居民认为3号、4号两幢楼建成后,会严重影响自己的采光权,将开发商告至历城区人民法院。2003年10月18日,济南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这两幢楼的规划许可证。而恰恰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开发商取得了该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鲁先生很是庆幸,当即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但工作人员不仅否认无规划许可证一事,还拒不退还定金。 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房产部的李强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此楼盘属于手续不全的违法建筑,不得向社会公开销售,同时预售许可证也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向记者印证,已撤销了新天地3号、4号楼的规划许可证。发放预售许可证的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表示,他们不知道规划许可证被撤销一事,同时表示,这种情况下,已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应该撤销。 李律师认为,由于开发商没有了预售许可证,其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无效合同。同时,开发商明知没有规划许可证仍然向社会公开销售,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应当双倍返还消费者所交的定金或购房款。责任编辑:孙杰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