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隐瞒南丹矿难 原县委书记万瑞忠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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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9:33 新晚报 | |||||||||
南宁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南丹县委书记、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瞒报事件“总策划”万瑞忠执行死刑。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矿井下81名矿工死亡。直至2001年8月初,事故真相被查清后,万瑞忠才交代对事故真相隐瞒不报的经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万瑞忠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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