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每家至少获赔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9:36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吉林2月20日电 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抢救处理指挥部已经确定了火灾遇难者的赔偿办法,每个遇难者家庭将至少获得8万元的补偿费用。赔偿协议书规定:甲方为赔偿义务人、发生火灾的吉林市中百商厦,乙方为遇难者亲属代表,甲方赔偿乙方各种补偿费用人民币8万元整,分为两次支付,首次支付5万元,第二次支付3万元。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