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南丹矿难原县委书记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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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2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宁2月20日电(记者王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20日在南宁市被执行死刑。 2002年5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万瑞忠案。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县龙泉矿业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万瑞忠与南丹县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
法院还查明,万瑞忠在担任南丹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321万多元。案发后,上述赃款、赃物均被追缴。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