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乞丐乞讨有“帮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25 生活报 | |||||||||
20日本报《职业乞丐专骗好心人》一文见报后,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哈市道里区哈一百商厦附近。前一天在此乞讨的乞丐们都不见了,换了几个新面孔的乞丐,人数也减少了。当记者走近乞丐们时发现,沿街乞讨的他们有自己的活动圈子,圈子中有“领导”、“组长”和“员工”之分,帮内有纪律,一切均按照“帮规”行事。 据绰号叫“伊拉克”的乞丐介绍,他在哈一百天桥一带已混了近十年,手下有两个
“伊拉克”对记者说,因他同记者说了内幕,所以他手下小王替他挨了一顿打。记者看到小王脸上有几处淤血。小王说,帮落中“帮规”明确规定,不许向外人泄露帮内的事。 随后,记者来到道里区公安分局尚志派出所,在此见到了乞丐小头目“罗锅”。经所长何晓群和警长陈家鹄询问,“罗锅”说出了“帮规”。“帮规”规定每名负责乞讨的乞丐每天最少要上缴50元,年龄小的孩子交20元,也有规定必须向“上级”上缴每天全部“收入”的。如挣的钱不够,晚上不能回家,如回家就要挨一顿毒打;不准同陌生人说话,尤其不许向外人讲帮内的事;不准当内奸泄密告发,不能向外人透露同行的姓名、行踪、住所等任何信息;不能拐走别人的兄弟,每个兄弟都有自己的大哥,小弟不可跑到别的帮伙,大哥不能越界去抢别人的兄弟;不能偷盗同行的东西;不能跨越界限行讨;不能私藏钱物等。 陈家鹄警长说,乞丐们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局外人很少能够摸清他们的底细,所以他们经常编出一系列谎话,以博得好心人的同情,给他们钱财。(生活报)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城市乞讨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