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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话题:打工群体为何冷落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记者肖玉保 实习生吴铎思 通讯员黄孝齐

  近日,记者在泉州采访了来自四川、安徽等省的打工者,当记者问及如果老板非法侵害他们的利益时,会不会想起去打官司,多数人表示“不会”,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做很不合算。当然,如果遭遇生命危险时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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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籍小伙子杨大华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他说,打工者遭到侵害最普遍的是老板克扣工资。作为普通打工个体,一个月的工资无非就是几百元、千把元钱,碰上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忍气吞声,不要太过于计较,否则打起官司来,输了不但会劳民伤财,也给自己的谋生之路留下阴影;赢了呢,恐怕也只是赢了“一口气”,因为打官司往往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哪怕官司赢了也很可能倒贴钱。另外,在跟老板打官司的情况下,打工者就基本处于失业状态了,他们最要紧的是重新赚钱活命。这就是所谓的打得起官司耗不起时间。

  安徽籍的小洪,于去年在一家鞋厂打工,因一点小事遭到了保安的殴打,厂方却决定辞退他,并扣发一月工资作为惩罚。小洪不服,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把球踢到镇政府,镇政府又踢到了派出所。花了几个月时间,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把自己身上的一点积蓄花了个精光。他一气之下要向法院起诉,后来一个朋友劝他,叫他别认死理,还是先找工作吧。无奈之中,他找到了现在的单位,生活才算有了着落。

  大部分打工者背井离乡,或从乡村进城,与财大气粗的老板们打官司,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

  湖北籍打工者卓越集原在一家私营工厂里开机床,因为厂方为赶货物,逼着工人连续加班,加上该工厂不配备机床安全设施,他在一天加夜班时不慎被机床“吃”去了右手的四根指头。本来是工伤事故,按标准赔偿妥善安置就行了,可老板却连他的住院医药费都不予报销。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卓越集告到哪里哪里就推诿,当地法院竟然不予立案受理,后来,在律师和媒体的帮助下,这场官司才以卓越集胜诉告终。

  另外,在打工者为了维护自己权利而打官司的情况下,律师的参与显得非常必要。然而,在调查时记者发现,律师们普遍都怕为打工者维权申冤。福州市某律师说出了其中的原因。他说,社会上最需要法律保护而又不懂用法律保护的是弱势人群。为打工者讨公道,从个人物质利益来说,打标的大的官司肯定合算,而给打工者打官司,律师只要不赔钱就算好了。

  不敢、不愿用法律手段为自己争取权益的现象,不但存在于普通打工者身上,而且对于所谓的白领阶层也不例外。

  有着本科文凭且有工作经验的张革,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这是一个收入不菲的工作,可在某一年冬天,老板找了个不成立的借口扣发了他年终的5000元奖金。多次与老板交涉无果后,他很气愤。一位律师朋友叫他去劳动局告老板,保证能分文不少地拿回这5000元奖金。张革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后,最终还是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不再和老板计较了。他告诉记者,如果告老板,拿到了5000元奖金,势必把与老板的关系搞僵,就会丢了这份年收入可达七八万的高薪工作,如果丢了这份工作,想再找一份同样好的工作就没那么容易啦!于是,张革忍气吞声。

  在白领阶层中,除了那些就职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者外,其他服务于私营公司的人大多都没签过劳动合同。私企,尤其是那些小公司,根本没有合同这个概念。因为现在市场上就业还较为困难,一个位置有时会吸引数百人去竞争,在这近似残酷的竞争环境中,只有老板决定员工的命运,员工怎能轻易与老板叫板,除非你不想要这份工作。

  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劳资关系,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劳动者对法律失去了信心,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其中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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