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2·15”特大火灾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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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20日获悉,国务院调查组已初步查明,海宁市“2·15”特大火灾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据了解,国务院调查组在作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结论后,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查处这起事故,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也将派员继续参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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