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院副院长肖平因受贿被撤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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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20日上午表决通过,决定撤销肖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调查,肖平在2000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产庭庭长期间,利用职权,涉嫌收受某律师事务所江某、黄某、金某的金额不同的贿赂,本人对自己受贿事实也供认不讳。
据了解,肖平于2003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6日,该院认为肖平涉嫌构成受贿罪,决定移送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