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一副院长被撤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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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2:2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广州2月20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20日决定撤销肖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广州市纪委调查,肖平在2000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产庭庭长期间,利用职权,涉嫌收受某律师事务所江某、黄某、金某的金额不同的贿赂,肖平本人对自己受贿事实供认不讳。
肖平于2003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6日,检察机关认为肖平涉嫌构成受贿罪,决定移送起诉。该案现由广东某市司法机关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