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原县委书记万瑞忠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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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3:0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南宁2月20日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20日在南宁市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县龙泉矿业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万瑞忠与南丹县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密谋后,决定对此事隐瞒不报,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法院还查明,万瑞忠在担任南丹县委书记期间,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321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