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逃脱 去年追捕77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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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4:17 新华网 | |||||||||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等环节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的口号是:不让一个刑事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 据统计,湖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全年共对公安机关有罪不立案的案件立案监督345件445人,对公安机关漏报捕的犯罪嫌疑人追捕773人,这些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已判
此外,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还加强了审判监督,全年共对法院判决不公的94件刑事案件提出了抗诉,法院已审理47件,其中由无罪改判有罪的11件14人,其余均由轻刑改判成了重刑。益阳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罗松明、汪克俭贪污案,一审宣告罗松明无罪、汪克俭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改判罗、汪二人均是十年有期徒刑,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记者黄建良):(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