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至副市长下到检察员 提请任命先考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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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5:03 新华网 | |||||||||
今后,在南京市人代会闭会期间,上至政府副市长的任命,下到检察院检察员,所有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提请机关必须撤回提名,且不得在一年内再次提请任命。2月18日,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记者崔洁肖水金通讯员黄月红)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