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我国部分地区将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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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6:54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上海2月21日电(记者冯晓芳)我国将于2004年3月1日起在部分省直辖市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实现与公安、劳动保障、税收征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正在此间召开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首批试点设于上海市、江苏省扬州市和湖南省,将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
按照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规划设想,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主体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包括各部门业务系统在利用人口基本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它部门存在共享需求的人口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记者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人口基础信息存在普遍需求。统计部门需要利用人口基础信息库辅助完成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税务部门也需借此对纳税人实施综合管理,减少税收流失;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需要了解准确的人口信息,减少信用欺诈、恶意欠费的发生;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常要确认公民个人身份,通过人口基础数据的比对和核查也可以满足这一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