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月营业额五千以下 个体户不用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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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7:27 新华网 | |||||||||
记者昨天从南京地税部门获悉,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个体工商业(纯营业税及增值税户)从2004年1月1日(征收期)起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月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南京市自去年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税之后,对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又一项扶持政策。 地税人员介绍说,今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南京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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