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常熟巡回法庭受理第一起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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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0:10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武汉海事法院在常熟市委、市政府、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12月28日设立了常熟巡回法庭(该消息已载于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第4期《每日信息》),并在春节过后精心挑选了四名干警去常熟巡回法庭工作,履行派出法庭同样的审判职能。 常熟巡回法庭是武汉海事法院设立的第一个巡回法庭,它的设立一举三得:1、巡回法庭立足常熟市、辐射周边沿江地区,便于更好地行使长江流域的统一海事司法管辖权。2、
2004年2月10日,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了常熟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即受理江苏省常州市以下的苏南地区由本院管辖的案件,但海事案件除外。同日,副院长姜春荣代表党组将驻庭人员送到常熟。常熟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法院对常熟巡回法庭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审判、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为该庭的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干警们到庭后立即展开了工作。 2月13日,常熟巡回法庭受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起案件,该案是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费纠纷,标的额16.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