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发班先向海事部门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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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0:5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唐凤灵)本月两江水域水枯多雾,九天连发八起事故。为保乘客安全,市海事局昨日启动应急措施:到班客轮起航前需向所属海事处报告,海事处据气象台雾情信息决定是否发班。 据了解,2月13日至今,我市两江水域共发生八起事故,其中五起都发生在夜间雾大时段。13日在巫山大溪沉没的广利号煤船甚至造成两人失踪。
昨日,市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夏时鹏处长称,为避免类似事故一再发生,市海事局决定启动应急措施:即日起,在每个基层海事处成立23个检查小组,由处领导带队,每天蹲点检查超载、冒雾航行船只。夏处长称,还将要求客轮起航前向所属海事处报告,由海事处根据气象台的雾情信息决定是否发班。如果当时气候恶劣,不宜出航,海事处应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发班时间。(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