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企获准发行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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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提速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吴宇航)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委获悉,成都市委、市政府刚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许多政策新动向。根据《意见》,成都市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对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敞开闸门 据透露,成都市将鼓励民间资本向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民营企业平等的机会。 民企注册资本可搞“首付按揭” 根据《意见》,今后凡是国家未明确禁止和限制的经营项目,都完全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对必须经过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而企业暂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成都市有关部门可以按“筹建”的方式核发经营期限为1年以下的营业执照。新设立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搞“首付按揭”,允许其注册资本分步到位、限期补足。此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也将降低。 以“实际经营业绩”认可企业资质 据悉,成都市将开展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的试点,鼓励民营企业灵活经营和跨行业经营。同时,将废止一些行业以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经营资格(资质)的规定,探索以“企业净资产”和“实际经营业绩”认可企业经营资格(资质)的新途径。这些新政策的落实措施正在各部门起草修改。 对部分民企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意见》中专门提到,今后成都将引导民企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有效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降低民企投资成本。成都市将实行民营工业企业用地“绿色通道”制度,保障民企工业科研生产性项目用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其仓库用地优先供应。对民企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用地也将免征土地使用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