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廉租房“闲置”半年将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永生实习生王立)记者昨日获悉,3月1日起,由建设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今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将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同时,“骗租”将受到罚款或取消廉租房居住权利等处罚。

  根据新办法,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将取消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将责令其退还,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恶劣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三种行为之一的,也将取消廉租房的居住权利: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