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闲置”半年将收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彭永生实习生王立)记者昨日获悉,3月1日起,由建设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今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将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同时,“骗租”将受到罚款或取消廉租房居住权利等处罚。 根据新办法,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将取消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