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支付将写进分包合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5:35 新京报 | |||||||||
建设部为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再设防线 本报讯据《北京日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建设部获悉,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又多了一道防线。从4月1日起,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要写进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部公布了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新的管理办法对工程款和民工劳务费的支付问题格外关注,特别明确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来源:新京报) | |||||||||